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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台美TIFA復談,寫下一些觀察筆記。

想討論的朋友,麻煩花點時間看一下相關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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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台美TIFA復談,寫下一些觀察筆記。

想討論的朋友,麻煩花點時間看一下相關資料原文,口水戰就不必了。

1. 五年來TIFA總算復談,本質上是好事。

沒有TIFA,就沒有BTA(或FTA,不管叫什麼名稱)。台美雙邊經貿高度依存,台灣的終極目標,是跟美國簽訂雙邊貿易協定,重要性無須贅言。就這點來看,TIFA重啟就是好事,也應該給予肯定。

2. 台美雙方的會後新聞稿,兩個版本有明顯的重點差異。

我最關心的,而我想也是台灣民眾最關心的,就是疫苗的採購或授權代工。

美方的新聞稿,完全沒有提到「疫苗」。最接近的字眼,是medical device approval process,但這指的是「醫療器材核可程序」,跟疫苗完全無關。

很神奇的是,台灣這邊的新聞稿,其實也沒有提到「疫苗」。行政院的新聞稿,通篇也只提到了「醫療器材」四個字。

大家可能會覺得很奇怪,昨天TIFA會後相關的新聞,不是有提到疫苗嗎?

原來,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在昨天記者會上,發給記者一份所謂的「TIFA會後記者會內容」文件,而副總談判代表楊珍妮的確照這份文件唸出了以下文字:

「我方呼籲未來雙方透過合作,逐步以援助、技術分享或授權代工等方式,擴大新冠肺炎藥品及疫苗的供應。」

楊珍妮唸出這段文字時,是放在「醫療器材」項目下的第二子項,而第一子項「雙方同意將簡化醫療器材審查文件程序,有利消費者加速取得所需的醫療器材」,其實才是美方新聞稿中所提到的「醫療器材核可程序」。

所以,兩邊新聞稿相互對照,有趣的疑問出現了。

第一個疑問:美方並沒有將「疫苗」放進新聞稿內,這個部分,究竟在談判過程中,美方的態度如何?

當然,衛福部薛次長在記者會上有數次解釋(因為好幾家媒體都在問疫苗的事),他說「這部分是我方提出,美方同意未來在工作小組繼續討論」。

但如果從美方新聞稿並未提到「將與台灣討論疫苗代工」的字眼,不難猜測美方對此的態度應該相當保留。

說實話,美方的顧慮我可以理解。但我不能理解的是,台灣這邊的新聞稿,為何不寫上「有關疫苗代工的部分,美方同意日後繼續討論」之類的文字?

我們看到的是,行政院的新聞稿寫的輕描淡寫,只提了「醫療器材」,但又同時發了另外一份「看起來像是第二份新聞稿」的文件叫做「TIFA會後記者會內容」,然後在這份文件提到了上述疫苗的文字。

這兩份文件,其實讀起來都像是新聞稿,前者保守,後者稍微「妝點」了一下。

3. 我說「妝點」,倒也沒有惡意,因為這是台灣政府機關寫新聞稿的文化(或弊病)。為何呢?

因為「TIFA會後記者會內容」的結論這樣寫著:

「美方表示本次會議高度成功(fully successful)」。

有看到嗎?還特別寫出英文,意思是,這句話是老美說的,是老美覺得這次會議很成功。

但,奇怪的是,行政院新聞稿卻沒有「高度成功」四個字。

究竟有沒有成功?出於好奇,我去看了美方USTR網頁,美方新聞稿中,通篇沒有提到successful 成功/ fruitful 豐碩/ productive 建設性 等相關字眼。

我花了一些時間去比對這些文字,是希望能盡可能了解會議現況。

當然,也請大家不要誤會我在批評。前線談判人員的辛勞應該給予肯定,無庸置疑。

只是,我們也應該從新聞稿原文去爬梳,盡可能找到原始文件,才能看出貓膩(if any)。

#TIFA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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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代力量國際中心主任 台南一中 台大政治系 清大中國研究碩士 英國牛津大學外交官培訓專班 前台灣職業外交官 曾派駐洛杉磯與帛琉 著有【我在外交部工作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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